👉 配偶一定是法定繼承人,而且「一定有份」
👉 但分到多少,取決於「和誰一起繼承」
在台灣法律中,只要婚姻在死亡時仍有效:
✔ 有沒有小孩 → 配偶都有繼承權
✔ 是否同住、感情好壞 → 不影響繼承權
✔ 是原配、再婚、後妻 → 法律地位完全一樣
❌ 只有一種例外:已離婚(或婚姻被法院判無效)
以下是法定繼承比例表(沒立遺囑時適用):
👉 配偶 1/2,所有子女合計 1/2
例:
配偶 1 人
子女 2 人
→ 配偶 1/2
→ 每個子女各 1/4
👉 配偶 1/2,父母合計 1/2
👉 配偶 2/3,兄弟姊妹合計 1/3
👉 配偶 100% 全部繼承
這些權利常常比分財產還重要👇
👉 即使沒有繼承,也可能先分一筆錢
白話說:
婚後財產較多的一方
需分一半「婚後財產差額」給另一方
📌 這是「先分」,再來才談繼承
很多人不知道,這一項常常影響最大。
生存配偶通常可:
繼續住原本的婚姻住所
不會立刻被趕走
📌 尤其在有立遺囑或信託安排時,可以特別強化保障
就算立遺囑:
👉 配偶至少還有「應繼分的一半」可拿
例如:
原本應拿 1/2
特留分 = 1/4
→ 遺囑不能把配偶「全數排除」
❌「後妻會分走全部財產」
✔ 不對,比例依法定或遺囑
❌「房子登記誰的名字就歸誰」
✔ 不一定,還要看婚後財產、繼承規則
❌「寫遺囑就能完全不給配偶」
✔ 不行,特留分保護
配偶在法律上永遠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之一。
不論是否有子女、是否再婚,只要婚姻關係存在,
配偶即享有法定繼承權,並受特留分與剩餘財產分配制度保障。
為避免後代爭議,宜事前以遺囑或信託妥善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