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血緣與法律上,
兒子生的子女,和女兒生的子女,
對祖父母來說「完全一樣親」。
若感覺上「不一樣親」,
那不是天生的差別,
而是文化制度造成的錯覺。
祖父母 → 孫子/外孫
DNA 比例完全相同(約 25%)
👉 沒有「內孫比較多血、外孫比較少血」這回事
在現代法律中:
孫子、外孫
法律身分與親屬關係完全相同
扶養、繼承、親屬順位 不因性別或姓氏而不同
📌 法律從不承認「內外孫差別」
這是傳統父系制度留下來的觀念,不是自然情感。
兒子生的孩子「跟我同姓」
被誤認為「比較像自己人」
👉 但姓氏只是符號,不是血緣指標
內孫常住在祖父母家
外孫多住在另一邊家庭
👉 相處時間,影響親近感
不是誰「比較親」,而是誰「比較常見」
財產留給兒子
香火由兒子承擔
👉 久而久之,
情感被制度帶著走
在今天的社會中,常見的是:
👵 外孫常陪外公外婆
👴 內孫反而不常見
👶 誰被照顧多、陪伴多,就自然親
👉 親不親,來自陪伴,不來自性別
孩子不會分內外,
只有大人先分了,
孩子才學會分。
那誠實的答案是:
誰陪得多、誰尊重、誰用心,
誰就比較親。
而不是:
兒子生的
女兒生的
同不同姓
本家族認知,
孫子與外孫,
皆為祖父母之血脈後代,
親疏不因性別、姓氏而異。
親情來自陪伴與關懷,
非制度與稱謂所能界定。
親情不是傳下來的,
是陪出來的。